一、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汕头年鉴》是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汕头市地方志办公室具体承办,并由全市各单位共同参与编纂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
二、《汕头年鉴·2018》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实行条目化设计,框架结构分为篇目、类目、分目、条目4个层次。全书设特辑、重要报道、大事记、汕头概况、经济、政治、法治、教科文卫体、社会生活、区县、人物、经济社会统计资料、文献法规选编、附录、索引15篇,共62个类目,201个分目,1388个条目,394幅图片。
三、《汕头年鉴·2018》在保持基本框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充实,扩大信息量、提高实用性、增强可读性,突出年度特征和汕头特点。“汕头风采”图片专辑在常规栏目基础上增设“汕头夜色”“美丽乡村”“海丝灯塔”3个主题。“特辑”内容全部更新,安排6篇专文。“经济”篇“工业”类目中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水上运输”分目,“政治”篇“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分拆为“外事·侨务”和“港澳台事务”两个类目,“社会生活”篇“民政”类目中增加“区划和地名管理”分目。
四、《汕头年鉴·2018》所载内容和数据,由汕头市各有关部门提供,并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因统计口径原因,个别数据与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略有差异,读者在使用时请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
五、《汕头年鉴·2018》正文内容由有关组稿单位提供,并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和加盖公章。重要统计资料来自市统计部门。《汕头年鉴·2018》的编辑出版,得到了全市各级领导、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表谢意。本年鉴编印中出现的粗疏、错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