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珠年鉴》是由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主管,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以及有关单位共同编纂的年度资料性文献,首卷为《海珠年鉴(2002)》,此后每年出版一卷,并以出版年份为卷号。本书《海珠年鉴(2023)》为第22卷。
2.《海珠年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宗旨是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载海珠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读者了解和研究海珠区区情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和基本数据,为海珠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3.《海珠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类目、分目、条目组成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部分内容较多的分目增设子分目。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加【】表示。个别条目设置段首小标题,用楷体提示,以便读者查阅。全书配备检索系统:正文前设有目录,书后备有索引。
4.《海珠年鉴(2023)》载录资料,除特别说明外,均为2022年的资料。全书设有图片专辑及海珠概貌、大事记(2022)、年度关注、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城乡建设与管理、科教文卫体、社会生活、街道、人物·荣誉、文献专辑、经济社会统计资料16个类目。
5.本年鉴所称的省、市、区,分别指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区属单位名称均使用简称。
6.本年鉴所载录的文章和条目,由辖内有关部门负责撰写或提供,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全区经济社会统计资料由区统计局提供,业务部门的统计数据由各主管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