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明年鉴(2023)》是经崇明区委、区政府决定,由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编纂,由区各部、委、办、局,各乡、镇,各群众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等供稿,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地方资料工具书。本年鉴是自《崇明县年鉴(1989)》以来的第27卷年鉴。
二、《崇明年鉴(2023)》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反映上海市崇明区2022年度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情况,体现时代特征、年度特点、地方特色,为崇明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三、《崇明年鉴(2023)》卷首设“文前彩页”“特载”“专文”“大事记”“崇明概貌”,并继续编制“英文目录”。卷中采用条目体,共有栏目29个,每个栏目均为类目、分目、条目三级结构层次。卷末设“统计资料”“附录”“索引”。
四、《崇明年鉴(2023)》记录时间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止,部分条目作对比性记录。书中未作年份说明的均为2022年事项。
五、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标准。
六、“统计资料”所刊内容为区统计局公布数据,各条目中由供稿部门提供的数据,如与其有出入,均以“统计资料”所刊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