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浦年鉴》是中共青浦区委、青浦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年度综合性地方文献,为各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及中外投资者了解青浦提供较全面、系统的信息资料,并为今后的编史修志工作做好资料积累。
二、《青浦年鉴(2023)》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记载2022年度青浦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三、《青浦年鉴(2023)》框架主要按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设计,以条目为主要载体。全书共设32个类目,依次为特载、专记、大事记、概貌、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代表大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政协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纪检·监察、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农业·农村、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快递物流·会展、旅游业、金融、民营经济·开发区、综合经济管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城建设、环境·水务、城乡建设与管理、公用事业、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科技·信息化、教育、文化·媒体、卫生·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镇·街道。卷首安排反映2022年青浦区重大活动等照片以及2022年青浦区主要经济指标示例图及青浦区行政区划图。卷末设荣誉榜、重要文件目录、常用组织机构全称与简称对照、工作常用语、统计资料和索引。
四、《青浦年鉴(2023)》所刊数据,除国家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外,均由区内各相关单位提供。内容中如有个别数据与统计部门不一致的,以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青浦年鉴(2023)》常用组织机构全称与简称对照、工作常用语,在“附录”专设说明,文中不再单独注释说明;除通用简称外,简称和缩略语第一次出现时有注解。
六、《青浦年鉴(2023)》收录内容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内容为反映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作适当的上溯。
七、《青浦年鉴(2023》中之“上年”,即为2021年;之“年末”“至年底”,即为2022年年底。
八、《青浦年鉴(2023)》中之“市”或有个别特殊地方之“本市”,即指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