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定年鉴》是中共嘉定区委、嘉定区人民政府决定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由《嘉定年鉴》编纂委员会主持编纂,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编辑。
二、《嘉定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按年度汇辑嘉定区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三、《嘉定年鉴(2022)》为总第三十二卷,记录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本卷中未特别注明年份的,均发生于2021年。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个别条目记录有所追溯。
四、本年鉴采用分类编排法,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条目为记述基本层次。全书设有38个类目。卷尾设置“光辉岁月——嘉定革命斗争史迹展”专题彩页。
五、本年鉴在附录中专设“常用组织机构全称与简称对照”“嘉定区工作常用语解释”。其中收录的缩略语,文中不再单独注释说明;未收录的缩略语,首次出现一般予以括注,同一类目中再次出现则不再括注。各条目中首次出现“比上年”“比年初”,之后如无注明,均为“与上年”“与年初”比较。
六、本年鉴中的“市”,如无说明,均指上海市;“区”,如无说明,均指嘉定区。文中除民主党派外,未标明党派的“市委”均指“中共上海市委”,“区委”均指“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党员”均指“中共党员”,“党建”工作均指“中国共产党建设”工作。
七、本年鉴“干部名录·先进·人物”类目选收2021年颁发、授予的市级条线以上先进个人与集体名录。
八、本年鉴附录内的统计资料由区统计局提供。正文中的数据由各部门提供,若有出入,则以统计资料为准。
九、本年鉴的条目由各撰稿单位确定专人撰稿,并经单位有关领导审定,符合保密要求。撰稿人姓名署于条目之后。若同一人撰写数个条目且又连续编排的,则在最后一个条目下署名。
十、本年鉴卷尾设有条目索引、表格索引、图片索引、照片索引,其中条目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按主题词首字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索引使用方法详见索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