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年鉴(2023)》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力求客观记述赣州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重点记述赣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扎实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各项工作,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全面记述新时代赣州市各地、各部门(单位)、各领域的新进展、新变化、新成效。
二、《赣州年鉴(2023)》收录范围以赣州市现有行政区划为界。记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同时,为完整反映某件事物的全貌,在彩页、特载和个别条目中记述时限略有突破。
三、《赣州年鉴(2023)》采用分类编辑法,按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设置,部分分目下设子分目,条目为写实单元。
四、《赣州年鉴(2023)》设置特载、专记、大事记、市情概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国共产党赣州市委员会、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赣州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赣州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赣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农业、乡村振兴、工业、园区建设、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经贸合作、交通运输、数字经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应急管理、县(市、区)、人物荣誉、附录等37个类目,前彩页设置数读赣州、美丽赣州、年度聚焦、深赣对口合作、工业倍增升级、全面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业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五、《赣州年鉴(2023)》资料由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有关中央、省属驻市单位提供。
六、《赣州年鉴(202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名单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荣誉录由各供稿单位提供,未提供资料或依据者缺载。
七、《赣州年鉴(2023)》所列数据,除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外,均由各有关部门和行业提供,并经供稿单位审核。因统计口径等原因,有些部门和行业个别数据与统计部门数据不尽一致时,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八、书中条目记述内容未写明时间的,均为2022年年度内容;随文图片说明凡2022年拍摄且有具体日期的均不标注年份。
九、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考虑到社会使用习惯,亩不作统一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