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彭阳年鉴》是由彭阳县人民政府主办、彭阳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编纂的具有年度资料性质的地方综合年鉴,每年公开出版一卷。《彭阳年鉴(2023)》为第13卷。
二、《彭阳年鉴(2023)》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存真求实,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载彭阳县2022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展情况。
三、《彭阳年鉴(2023)》收录的文字、图片资料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彭阳年鉴(2023)》篇目设置大体遵循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以类目、分目、条目为框架结构,设特载、专文、大事记、县情概览、中国共产党彭阳县委员会、彭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彭阳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彭阳县委员会、中共彭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彭阳县监察委员会、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交通邮政通信、金融业、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乡镇、人物荣誉、文献资料、统计资料、附录、索引等内容。不同层次的标题,通过字体、字号和版式设计加以区别,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字加【】标示。本卷共收录27个类目,172个分目,800个条目,表格38个,随文图片48幅。与上年相比,增加工业、乡村振兴类目,单设农业、旅游业、体育、文化等类目。
五、《彭阳年鉴(2023)》内容由彭阳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供稿,并经供稿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编辑时按照年鉴编辑体例和要求进行编辑整理。卷首图片设千年古邑、绿色彭阳、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年度聚焦专题,由县融媒体中心和有关单位提供。2022年获市级及以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各公告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收录,排名不分先后。所列领导任职情况根据各乡镇、部门(单位)上报资料与中共彭阳县委组织部《彭阳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名册(2022年度)》收录。
六、《彭阳年鉴(2023)》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个别遵从习惯,如农田土地面积用“亩”表示。在使用“宁夏回族自治区”称谓时简称“自治区”“全区”,使用“固原市”称谓时简称“全市”“市”,使用“彭阳县”称谓时简称“全县”“县”。
七、《彭阳年鉴(2023)》涉及数据来源众多,相关数据或有差异,遇此情况以《彭阳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准。
八、全书前有详细目录和英文要目,后有索引,具有比较完善的检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