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年鉴》是贵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纂的地方综合性年鉴,年度资料性文献。1997年创刊,《贵港年鉴(2022)》是连续公开出版发行的第17卷。
二、《贵港年鉴(2022)》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记述贵港人民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中的伟大实践历程。
三、《贵港年鉴(2022)》系统记述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贵港市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为保持事务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个别内容适当上溯或下延,书前、书后内容不受时间限制。
四、本年鉴基本内容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辅助资料三大部分。综合情况部分设特载、概述2个类目,动态信息部分设政治、法治、军事、经济、产业、建设·环保、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生活、县(市)区、人物11个类目,辅助资料有大事记、统计资料和附录。在书前设有数说贵港、图片专辑。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以条目作为基本单位,使用规范的语体文和记述体,直陈其事,寓论断于叙事之中,力求言简意赅。篇目框架在保持相对稳定基础上,与上卷相比本卷年鉴增设统计资料类目,在概述里新增体制改革分目,将应急事务管理分目由经济部类调整到政治部类。
五、本年鉴的资料主要由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驻贵单位及市内各部门、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并经相应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部分资料由编辑部通过查阅档案、报刊和网络信息采编。
六、本年鉴计量单位一般使用法定单位,考虑到历史原因及使用习惯个别内容仍保留“亩”,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按人民币计。统计数据优先采用统计部门数据,统计部门未列入统计范围的采用供稿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价值指标的绝对数未加注明的均以当年价格计算,增减百分比除注明外均按可比口径计算。个别数据在上年卷出版后作了调整,一般不予说明,以本年鉴为准。称谓,凡未冠以行政区划专名的“自治区”均特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特指贵港市;“党”“党委”未作特殊说明均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委员会。
七、本年鉴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有目录,书后备有索引。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按汉语拼音字母升序排列,范围包括条目、文献、图片、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