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年鉴》是由第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主办,第十师北屯市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地方综合性文献。于2015年创办,逐年出版,本卷为总第7卷。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年鉴(202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旨在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第十师北屯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年度状况,为社会各界了解和研究第十师北屯市提供基础性资料。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年鉴(2021)》记载2020年第十师北屯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重大成就和深刻变化。全书设34个类目,依次是特载、专记、大事记、第十师北屯市概览、中国共产党第十师北屯市委员会、北屯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师·北屯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屯市委员会、纪检监察、群众团体、军事、法治、对口支援、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农村、水利、工业、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邮政、城乡建设、商贸流通·旅游、民营经济、生态环境、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与健康、社会生活、师属重点企业、团镇·街道、人物·集体、附录。在保持基本框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新、调整、充实。其中,将“第十师北屯市概貌”类目更名为“第十师北屯市概览”;“对口援疆·扶贫开发”类目改为“对口支援”;将“工业·信息化建设”类目分设为“工业”“信息化建设”两个类目;“团场镇·街道”类目改为“团镇·街道”;将“园区经济”类目降为分目,归入“工业”类目,设工业园区分目。
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年鉴(2021)》采用分类编辑法,由类目、分目、条目组成,基本表现形式为条目。全书条目的标题统一采用黑体加【】。
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年鉴(2021)》中使用的“兵团”一词,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师”指第十师,“市”指北屯市,“师市”指第十师北屯市。
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年鉴(2021)》行文使用规范语体文、记述体。数字用法、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分别执行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0—1993)和《有关量、单位、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1—1993)。
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年鉴(2021)》文字资料由第十师北屯市各单位、各部门确定的撰稿人提供,并经各单位审核。全书由第十师北屯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文中所列数据原则上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统计年鉴(2021)》(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本书均未做机械调整),统计年鉴中没有的以主管部门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