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河年鉴(2022)》由中共商河县委员会、商河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商河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商河县地方史志研究中心)承编的地方性综合年度资料性文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全面、系统、准确、翔实地反映商河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人士了解研究商河提供权威信息。同时,为今后编修地方志积累资料。
二、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主题内容分为栏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条目为年鉴内容的基本单位,其标题用黑体字外加[]表示。
三、本年鉴正文设23个栏目:特载、大事记、地情概要、中共商河县委员会、商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商河县人民政府、政协商河县委员会、中共商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群众团体、法治 军事、综合管理、农业 水利、工业 信息产业、商贸服务业、城乡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交通 通信、财税 金融 国企、教育体育 科技技术、文化旅游 卫生健康、社会生活、镇(街道)、人物、附录。卷首设置彩色图片,正文部分插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存史价值的图片以及统计报表,力求图文并茂。卷末设索引。
四、本年鉴主要收录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商河县行政区域内的新进展、新变化、新经验和大事要闻。为保持事物完整性,增强实用性,部分内容适当上溯或下延。
五、本年鉴的条目由县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负责撰写,均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为示负责,作者署名于条目或分目之后的括号内。
六、本年鉴中有关综合性统计数据,与县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进行了校核,但因个别单位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不同等原因,有的数据与县统计局数据不尽一致,采用时请注意。除个别计量单位外,年鉴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部分图片由各单位及县摄影家协会刘志海提供,部分资料来源于县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