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鞍山年鉴(2022)》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由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马鞍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组织编纂,全面记述了2021年全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发展情况。本卷是连续出版的第三十五卷。
二、本卷除“中共马鞍山市委”中的“综述”分目采用综合性文章外,其余均采用分级分类法,基本按照类目、分目、条目三级分类编纂。全书设专题图片、特载、专记、大事记、城市概览、中共马鞍山市委员会、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马鞍山市委员会、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经济管理、农业水利、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旅游、金融、房地产、对外开放、交通邮政通信、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健康卫生、体育、民生保障、应急管理、县区概览、人物与荣誉、附录等37个类目。卷首另附《马鞍山市行政区划图》《马鞍山市地图(自然地理版)》。
三、本卷遵照《安徽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在基本沿用上卷框架结构的同时,结合2021年马鞍山市实际情况,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新增专记类目,编辑收录《马鞍山市党史学习教育综述》《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综述》;“退役军人事务”分目由“民生保障”类目调整至“军事”类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类目新增“南京都市圈”分目;“人物与荣誉”类目收录中共马鞍山市委十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名单;“附录”中新增收录《2021年度市委重要文件目录》《2021年度市政府重要文件目录》。
四、本卷文字资料由全市各部门、各县(区)及其他有关单位审核后提供,马鞍山年鉴编辑部统筹编纂。
五、本卷主要综合性统计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所用数据由于统计的来源、口径、方式、方法和时间的不同,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使用时请以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数据为准;凡市统计局未作统计的,以供稿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
六、本卷计量单位一般均使用法定的单位,如土地面积的计量单位使用“公顷”“平方米”,里程计量单位使用“千米”“米”等。“农业水利”“特载”“附录”等类目中,为遵从行业或使用习惯、保持文献原貌,或使用俗成的“亩”“公里”等单位。
七、本卷使用的数据一般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保留数末尾为“零”的,一般不标出。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数据予以全部保留。
八、本卷对熟知度不高的英文缩写、简称和专有名词等进行解释,对熟知度较高的英文缩写、简称和专有名词一般不作解释。
九、本卷中机构或单位名称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此后使用规范简称。文中出现的“马鞍山市”“全市”指全马鞍山市,“市区”指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范围,“城区”指花山区、雨山区范围,“园区”指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马鞍山综合保税区,特殊情况在文中另行注明。《大事记》中的“△”表示“同日”。
十、为方便读者检索,本卷年鉴卷首设有中、英文目录,卷尾设有主题索引,正文每页设有页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