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年鉴》由长春市人民政府主办、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是系统记述长春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年度发展情况的资料性文献,为各级机构了解市情、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社会各界提供发展资讯。首卷出版于1988年,《长春年鉴(2022)》为第35卷。
二、《长春年鉴(2022)》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2021年长春市年度发展情况,尤其是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新特征和新经验,重视突出城市特色、时代特征和年度特点。
三、《长春年鉴(2022)》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长春年鉴(2022)》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采用类目、分目、条目三级结构,个别分目下设次分目。正文设专文、大事记、市情概貌、中国共产党长春市委员会、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长春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委员会、中共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管理、汽车产业、冰雪产业、农业、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数字经济、交通·水利、开放合作、区域发展、长春新区、开发区建设、民营经济、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应急管理、区县概览、人物·荣誉、附录44个类目,281个分目,1880个条目。全书使用图表91个、照片268幅。
五、《长春年鉴(2022)》在保持原有框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为充分体现长春市主要成就、重点工作、亮点内容及新发展与新变化,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和充实。卷首彩页分设“长春十大符号、庆祝建党百年、党史学习教育、城市建设新貌、经济发展亮点、幸福长春建设”6个专题,内文增设“汽车产业”“会展业”“区域发展”“现代物流业”“长春新区”“民营经济”“乡村振兴”类目,将原“信息产业”类目更名为“数字经济”,将原“经贸合作”类目更名为“开放合作”,将原“建筑业·房地产业”拆分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两个类目,将原“交通”类目改为“交通·水利”。
六、《长春年鉴(2022)》中数字用法、标点符号用法分别采用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发布的《量和单位》系列国家标准。
七、《长春年鉴(2022)》所载内容由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长春有关单位及驻长部队提供,并经单位领导审核;主要统计数据由长春市统计局审核认定。
八、《长春年鉴(2022)》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有中、英文目录,书后有主题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