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县年鉴》是由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主办,长沙县地方志编纂室承编的年度资料性文献。1999年编纂首部年鉴,2013年起每年出版1卷,本卷为第14卷。
二、《长沙县年鉴(2022)》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记述长沙县(含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情况。记述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本卷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条目为记述基本单元。卷首彩页设“长沙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项目建设”2个版块。
四、本卷年鉴在上卷的基础上对框架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党史研究”分目调整至“文化”类目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分目改为“生育健康服务”,“人物·荣誉”类目下“全国劳动模范”“湖南省劳动模范”“其他先进人物”改为“先进个人”“立功军人”“先进集体”。
五、本卷年鉴所载资料均由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撰写和审核,《长沙县年鉴》编辑部整理后再反馈给原单位审核,最后由编辑部定稿;部分资料由《长沙县年鉴》编辑部根据各单位提供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主要数据采自《长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鉴(2021)》,统计部门未提供的采用各部门提供的数据。
六、本卷年鉴收录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名录均由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名称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规范简称;负责人名录以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职者为准。
七、本卷年鉴文字按《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使用,标点符号按《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等国家标准使用,数字按《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等国家标准使用,计量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等国家标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