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仑年鉴》是在中共北仑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北仑区地方志(年鉴)编集委员会主持编纂,北仑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具体编纂出版,系统记述北仑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基本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二、《北仑年鉴(202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系统准确地反映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如实反映 2020 年全区各领域事物变化状况,为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中外人士了解和研究北仑提供资料,为历史留存史料。
三、《北仑年鉴(2021)》采用条目体,分类编辑,分类目、分目、条目 3 个结构层次,条目为记述实体,以[ ]为标识。全书共列 39 个类目,224 个分目,1128 个条目。
四、《北仑年鉴(2021)》根据行业分类和年度特点,在保持框架结构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稍有调整:
1.在“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类目中新设“机构编制工作”分目;将“党史工作”分目与“北仑区人民政府”类目中的“地方志工作”分目合并为“史志工作”;
2.在“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类目中新设“服务大局工作”分目;
3.将“社会团体”类目调整为“人民团体”,新设“群众团体”类目,将“北仑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仑区残疾人联合会”“北仑区红十字会”3 个分目调整至“群众团体”类目;
4.调整“公安 检察 法院 司法”类目为“法治”,撤销“消防工作”分目;在“城镇建设与管理”类目中新设“消防救援”分目;
5.在“建筑业 房地产业”类目中新设“城区改造”分目;
6.调整“环境保护”类目为“生态环境保护”,调整“环境监察”分目为“环境执法”;
7.撤销“科学技术”类目中“创业孵化”分目;
8.将“文化”类目中的“传媒”分目调整为“传媒中心”,“旅游”分目调整为“旅游业”;
9.在“体育”类目中新设“体育产业”分目。
五、《北仑年鉴(2021)》记述时间为 2020 年 1月 1日至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