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安年鉴》 是中共华安县委、华安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华安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负责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于 2015 年创刊,逐年记载华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中外投资者了解、研究华安提供丰富、翔实的地情资料。
二、《华安年鉴 (2021)》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力求全面、客观地记载 2020 年华安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反映各行各业新成就、新事物、新经验、新趋势。
三、《华安年鉴 (2021)》 按分类法编辑,主体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全书框架结构结合华安实际情况,在 2020 卷的基础上,对部分类目名称、排列顺序做了适当调整。本年鉴的收录时限为 2020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部分内容适当突破年度时限,以保存资料的完整性。
四、本年鉴中“党”或“党的”特指中国共产党。文中凡简称“省、全省”均指福建省,“市、全市”均指漳州市;华安县简称“县”或“全县”,中共华安县委员会简称“县委”,华安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
五、本年鉴标点符号、数字用法、计量单位及各种专业术语等,均执行国家图书编辑出版规范和行业规定。为保留供稿单位对数据的表述准确意义,计量单位中保留类似“亩”与“公顷”,“万元”与“亿元”混用的情况。
六、本年鉴主要由华安县各乡 (镇)、县直各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编写并提供照片资料,所提供资料由编写单位领导审定。本年鉴采用的图片一般不注明出处。因统计口径的原因,个别数据与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略有差异,读者在使用时请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本年鉴由于内容广泛,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