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年鉴》创刊于 1990 年,是由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和烟台市人民政府组织,中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院(烟台市地方史志研究院)编辑的地方综合年鉴。
二、《烟台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烟台的年度发展情况。
三、《烟台年鉴(2021)》记述时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保持重要事件的连贯性、系统性、专题性,图片专辑、特载、专记等内容适当上溯下延。
四、《烟台年鉴(2021)》主体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 3 个层次,个别分目下设子分目,以条目为基本记述单元。全书前有中英文目录,后有条目、照片、图表索引,具有比较完善的检索系统。
五、《烟台年鉴(2021)》框架设计坚持基本稳定、灵活调整的原则,采用分类编辑法,坚持以学科分类为主、学科分类与社会分工相结合的编辑原则,共设烟台概貌、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烟台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烟台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烟台市监察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经济与社会管理、农业、海洋发展与渔业、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服务业、开放型经济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交通·口岸·邮电、城乡建设与管理、水利、自然资源管理与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社会生活、应急管理、人物、重点园区概况、区市概况 32 个类目。全书除刊载随文图照外,卷首设图片专辑,图文并茂展示中共烟台百年历史瞬间和烟台市 2020 年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
六、《烟台年鉴(2021)》原则上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和方便读者使用,涉及农业的相关内容仍保留市制。
七、《烟台年鉴(2021)》稿件由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区市及中央、省属驻烟有关单位提供,并经供稿部门或单位相关负责人审阅。主要数据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封面、扉页、数字烟台背景图由市委宣传部提供。